【內容摘要】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要推進國有企業、金融企業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加強混合所有制企業、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當前,由于國有資本比例、控制力等因素,加上股東利益立場、企業管理模式、價值觀念等方面的差異,中外合作企業容易出現黨建工作軟化、虛化、淡化的現象。本文立足黨中央關于加強混合所有制企業黨建工作的要求,結合所在企業的經驗,指出要解決中外合作企業在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必須把加強黨的領導與完善公司治理結合起來,把完善企業內部黨建體系與生產經營有機融合,從而增強企業的競爭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
【關鍵詞】中外合作企業;黨建;經營;融合;高質量發展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要推進國有企業、金融企業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加強混合所有制企業、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中外合作企業、尤其是國有控股中外合作企業,決不能因為股權結構中有外資經濟的成分,就單純強調企業的經濟屬性、市場屬性,而忽視貫徹黨的領導、做好黨建工作。因此,如何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需要,做好中外合作企業的黨建工作,成為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偉大工程的一項十分重要的課題。因資本結構、管理模式、股東利益立場等原因,中外合作企業開展黨建工作難度較大,黨建和經營容易出現“兩張皮”問題。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以提升企業經營效益這一共識為契合點,打消國有資本外的其他股東對加強黨的領導的疑慮,推動黨建與生產經營融合,實現資產保值增值和為股東創造價值的雙目標。
一、中外合作企業在治理結構中完善黨的領導的重要性
《公司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在公司中,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公司應當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在《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等黨內法規以及國務院頒布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中,均明確提出在混合所有制企業中建立黨組織、確保黨組織發揮作用。2015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提出,把建立黨的組織、開展黨的工作,作為國有企業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同時,根據國有資本比例、控制力等情況,分類確定了不同類型混合所有制企業黨組織的職責定位:國有資本絕對控股、相對控股或者具有實際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企業,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其他混合所有制企業,比照非公有制企業開展黨建工作,黨組織在職工群眾中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在企業發展中發揮政治引領作用。
二、中外合作企業黨建工作需解決的共性問題
一是法人治理結構中地位“虛化”。在國有資本非控股的中外合作企業中,因為現行法律法規沒有對黨組織在企業中的地位作出明確規定、也沒有對黨建工作要求進章程在法律上作出硬性規定,完成黨建工作要求進章程的工作難度較大。在缺乏法理依據和章程約束的情況下,難以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中明確黨組織的地位,使黨組織在企業中難以發揮領導作用。
二是企業經營決策中作用“淡化”。在中外合作企業中,由于缺乏法理依據和公司章程的明確規定,黨組織無法對“三重一大”事項進行前置研究,必須通過與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的溝通,才能反映黨組織的意見,影響企業的決策。此時,黨組織在經營決策中的角色更多是參與者。
三是日常經營活動中作用“弱化”。在對黨建工作的認識方面,中外合作企業中各方股東由于立場的差異,容易認為黨建工作是“虛功”,甚至認為黨建工作會影響股東會、董事會履職,損害股東在企業內的話語權和決定權。在相關保障方面,由于缺乏法律依據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中外合作企業往往難以按黨章黨規要求設立黨建工作機構、配置相當比例的黨建工作人員和下撥經費,使黨建工作缺乏機構、人員和經費的保障,無法與生產經營充分融合,影響了股東和管理層對黨建工作投入的積極。
三、中外合作企業在治理結構中完善黨的領導的路徑探析
環龍公司是廣州交投集團下屬的國有絕對控股中外合作企業,負責南沙港快速路和黃欖快速干線的運營。近年來,公司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引下,以提升企業經營效益這一共識為契合點,加強與國有資本外其他股東的溝通,共同推動黨建工作與生產經營深入融合,有效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在中外合作企業在治理結構中完善黨的領導這一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實踐。
(一)建好頂層建筑,使黨的領導有機融入到公司治理結構
1.融入公司章程。完成黨建進章程工作,確立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同時,黨委通過加強與各方股東溝通,讓他們充分認識到加強黨建工作對于提升企業經營效益的重要性,使其支持黨組織開展工作。
2.融入經營決策。完善企業“三重一大”決策的制度,讓黨組織對關系企業改革發展的“三重一大”進行前置研究。同時,公司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提高黨委班子成員在經理層成員中交叉任職的比例,不斷提升黨委班子在公司經營決策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二)構建黨建體系,強化黨建工作的組織力和引領力
1.落實黨建工作保障。單獨設立專職黨建部門,按照在職職工總數1.5%的比例配備黨建工作人員,按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1%計提黨建工作經費,落實各項開展黨建工作的保障。
2.完善黨建制度體系。制定完善14項黨建制度,內容涵蓋黨建工作責任清單、黨支部標準化建設等方面,通過建章立制科學指引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同時層層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通過日常檢查、專項檢查等方法,對各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同時加強考核結果的綜合運用,使其成為對中層干部總體評價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3.建好支部戰斗堡壘。切實落實市委組織部部署,100%完成黨支部標準化建設。抓支部設置,根據公司黨員分布情況,將支部數量由6個調整為4個,便于黨員參加活動、黨組織發揮作用;抓隊伍建設,由中層干部、業務骨干擔任支委成員,為黨建工作配好“良將”;抓陣地建設,打造黨員營運創新工匠室、運營控制指揮中心大道先鋒示范區;抓工作亮點,結合各支部實際打造“黨建+”亮點,“黨建+科技創新”“黨建+路政管理”等工作亮點紛呈,促進黨建與業務充分融合。
(三)加強文化建設,實現黨建和企業文化融合
1.打造黨建品牌。打造以“灣區大道,南快領航”為核心內涵的“南快營運先鋒”黨建主品牌,并深入推進“一支部一特色”黨建子品牌創建活動,形成保障先鋒、暢安先鋒、創新先鋒服務先鋒四個子品牌,形成“1+4”黨建品牌矩陣,打造推動中心工作發展的紅色引擎。
2.提煉文化內涵。組織開展企業文化相關培訓,建立健全公司文化宣貫體系,梳理企業文化建設成果,編制黨建文化、廉政手冊、安全文化、服務文化手冊,形成鮮明的“團隊”企業文化,成效顯著,獲中國交通企業管理協會在2021—2022年度連續兩年評為全國交通運輸黨建文化建設優秀單位、交通運輸創新文化建設優秀單位。
(四)融入生產經營,黨建促業務實現高質量發展
1.釋放貨車政策紅利。公司立足南沙港快速路作為南沙港疏港主要通道的功能,組織黨員骨干、成立集裝箱車優惠政策調整工作小組,在2018年至2020年間與廣州市、南沙區相關政府部門開展長達兩年的反復溝通,促成市政府優化調整貨車優惠政策,包括實現貨車通行收費站時直接減免路費、2020-2024年延續實施優惠政策、四類及以上ETC貨車皆可免費通行,直接為公司創造經營效益5.45億元,在提升企業經營效益的同時,有效助力南沙國際航運樞紐承載區建設,為廣州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貢獻力量。
2.智慧高速行穩致遠。公司統籌開展智慧交通建設,組織黨員成立創新工匠室,牽頭研發智慧技術,啟用監控一體化平臺,實現對交通監控、視頻圖像等方面的集約化監控;自主研發了視頻智能檢測系統,實現對行人、停車、逆行等6大類常見事件的檢測預警,檢測時間可控制在5秒以內,準確率保持在92%以上,獲廣州市交通運輸局評為“廣州市十大交通創新案例”,并得到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市內高快速路推廣應用;在廣州市內率先上線應用的交通態勢仿真系統,可預判未來半小時內的車流。公司組合以上技術建成“智慧感知走廊”,成效在業內廣受好評,先后獲評全國國企管理智庫第七屆國企管理創新成果(案例)二等獎、2021年度全國交通企業智慧建設創新實踐標桿案例(省內僅有兩家單位獲此殊榮)。
3.黨建引領切實為民。2020年7-12月,沙灣大橋、市橋二橋封閉施工期間,大量車輛繞行南快,日均車流由17萬車次暴增至22萬車次,道路保暢壓力激增,社會輿論影響極大。公司牽頭有關單位成立臨時保暢黨員小組,發揮黨建引領作用,形成快速聯動保暢機制,通過80天成功擴建亞運城收費廣場、“一站一策”治理等措施,實現高峰小時通行能力上升15.83%、擁堵次數下降27%、擁堵時長下降65%,同時百萬車投訴率下降60%,百萬車事故率下降48%,用良好的通行體驗引車上路,期間車流增長430.5萬車次,路費增長4103.04萬元。
環龍公司全面落實從嚴治黨,著力解決了企業發展中的突出問題,推動黨建工作與企業中心工作有機融合,經營效益不斷提升,“十三五”期間車流2.54億車次,較“十二五”期間增長超過70%;路費收入合計27.55億元,較“十二五”期間增長近40%,實現企業高質量發展。
四、結語
立足黨中央關于加強混合所有制企業黨建工作的要求,結合環龍公司的經驗,說明在中外合作企業中開展黨建工作,必須因地制宜,立足于企業所在行業特點和企業的實際情況,推動黨建工作與法人治理、企業管理等方面有機融合,徹底解決企業黨建與經營“兩張皮”的現象,強化黨建工作龍頭作用,促進企業不斷做強做優做大。
作者:廣州交投集團環龍公司 李耀國
(編輯: 龍煜廣州網)